聲援個案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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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類型 | 聲援個案及議題 | |
資料識別 | E047-032 | |
文章標題 | 相關新聞標題:自白證據從嚴,司法進步了! | |
創作者 | 角色 | 文章作者 |
名稱 | 陳永富 | |
主題與關鍵字 | 主題 | 司法人權 |
關鍵字 | 徐自強案、最高法院、大法官釋憲、判例、自白 | |
內容描述 | 7月23日司法院大法官就徐自強案作成第582號釋憲文,宣告最高法院援引的1957年台上字第419號及1942年上字第2423號兩則判例違憲。由於過去曾有被告遭同案嫌犯或他人誣陷,法官卻不採對他有利的證詞或不在場證明,逕行認定其毫無悔意,甚至加重其刑;亦有被告向同案關係人要脅給予數百萬至上千萬元的「安家費」,否則要誣指他人涉案的案例。釋字第582號解釋,則給這些蒙冤受害者翻案的機會。(2004年7月23日《聯合晚報》第4版:話題新聞報導內容) | |
出版者 |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Ⅱ) | |
出版日期 | 2004年7月23日 | |
書名 | 徐自強案 | |
頁次 | 頁1 | |
典藏單位 | 台灣人權促進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