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促進會數位典藏網站

sitemap

主選單

  • 資料庫檢索
  • 動態公告
  • 關於台灣人權促進會
  • 計畫內容介紹
  • 前往文章內容
  • 前往子選單
     

人權報告書

人權報告書 / 人權雜誌 / 人權海報 / 聲援個案及議題 / 執委會會議記錄 / 口述訪談
重新檢索 回到檢索頁面

 
資源類型 人權報告書 
資料識別 A013-041
文章標題 稍有不慎,新聞報導就侵犯了人權 
創作者 角色 文章作者
名稱 吳東牧 
主題與關鍵字 主題 隱私權
關鍵字 吳東牧、冤獄賠償法、刑事訴訟法、媒體、個人隱私、公共事物
內容描述 新聞篩選與報導方式一但處理不當及可能對於司法機關的偵查秘密權和當事人的名譽權造成衝擊。於〈刑事訴訟法〉有著「偵查不公開」的條文,隱含了兩個立法的目的,其一就是要保護司法警察的偵查秘密,這是屬於公權力。其二是保護當事人的名譽權以及隱私權是屬於私權力。因而記者的報導中,對於報導的技巧與媒體人檢視自我的報導基準有其重要性。 
出版者 前衛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2年6月 
書名 2001年台灣人權報告 
頁次 頁170-182 
典藏單位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右側子選單

  • 典藏資料
  • 人權年表
  • 人權議題
  • 進階搜尋
  • 回到主選單



Digital Archive Project of Taiwan Assosiation for Human Rights
02-2596-9525 / tahr@seed.net.tw 回到頂端